《湖南省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》出台
《湖南省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》出台
中国工业报 曹雅丽
近日,湖南省政府印发《湖南省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《方案》明确,到2025年,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(GDP)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%,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.04万吨、0.89万吨、5.04万吨、2.38万吨。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,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,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,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。
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《方案》部署了十大重点工程,突出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石化等重点行业和园区、城镇、交通、农业农村、公共机构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,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。
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3年,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。到2025年,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,65蒸吨/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,钢铁、水泥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%。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%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%。
《方案》提出,以钢铁、有色金属、建材和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,推进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深度治理。按照《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(2022年版)》(发改产业〔2022〕200号),积极推广绿色工艺技术、重大节能装备,加强能量系统优化,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。推进钢铁、水泥、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,对重点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。加强行业工艺革新,实施涂装类、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,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。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用能结构,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。
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,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。按照“一园一策”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,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,强化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物综合整治,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。推进园区工业余热余压余气、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和供热、供电、污水处理、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。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,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收集与处理能力。加强一般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,推动挥发性有机物、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“绿岛”项目建设。
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2%左右。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,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。推进存量煤电机组实施“三改联动”和超低排放改造,对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/千瓦时以上的机组加快实施节能技改,无法改造的逐步关停淘汰,并视情况转为应急备用电源。原则上不新建超超临界以下煤电项目,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积极引导钢铁、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、节能增效。持续推动“煤改气”“煤改电”,进一步扩大散煤禁燃区域,多措并举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。
此外,《方案》提出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%左右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2%左右。到2025年,溶剂型工业涂料、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、10个百分点,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%。
湖南省发改委介绍,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,《方案》在“十三五”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,在能耗双控方面做出了重大变革,主要体现在:不再下达总量控制目标,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地区,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;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;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;对全省统筹规划的火电项目和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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